住房和城乡建设部:建筑节能全覆盖 绿色建筑跨越发展

发布时间:2020-06-27

一、建筑节能标准稳步提高

  发布实施《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(JGJ26-2018)和《近零能耗建筑技术标准》(GB/T51350-2019)等相关标准,在新建建筑节能率实现30%、50%、65%三步式跨越发展的基础上,推动严寒寒冷地区居住建筑执行75%的节能标准,引导建筑节能向更高水平发展。截至2018年底,全国累计检查节能建筑面积超过182亿平方米,节能建筑占比达到51%。

图1 建筑节能标准水平提升情况

  二、绿色建筑实现跨越式发展

  全国省会以上城市保障性住房、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、大型公共建筑开始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,北京、天津、上海、重庆、江苏、浙江、山东、广东、河北、福建、广西、宁夏、青海等地开始在城镇新建建筑中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。江苏、浙江、宁夏、河北、辽宁和内蒙等先后开展绿色建筑立法实践,颁布了《绿色建筑发展条例》等法规文件。截至2018年底,全国获得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项目累计达到1.3万个,建筑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,全国城镇累计建设绿色建筑面积超过32亿平方米,2018年当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56%。

图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数量逐年增长情况

  三、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持续推进

 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持续开展,截至2018年底全国城镇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14亿平方米,有效改善人居环境,惠及2100万户居民。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建设不断加强,截至2018年底全国公共建筑能耗统计7.69亿平方米,能源审计完成3129.34万平方米,能效公示1.29亿平方米,能耗监测6450.8万平方米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工作分批启动,截至2019年10月底重点城市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6623.8万平方米,带动完成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超过2.1亿平方米。

  图3 截至2018年底我国公共建筑节能监测体系建设情况

图4 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进展

  四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规模不断扩大

  继续加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力度,会同工信部等部门推动建筑光伏应用。截至2018年底,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达到58.76亿平方米,年常规能源替代量约7000万吨标煤,常规能源替代率约7.5%。

图5 太阳能光热、浅层地能建筑应用发展规模

  五、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取得成效

  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推动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,2017~2019年分批推动43个城市开展试点。积极推广“补初装不补运行”的农村可持续清洁取暖模式,推动试点城市城镇和乡村用户侧能效提升。北方地区清洁取暖率从2016年的34%提升至2018年的50.7%,大气污染物排放量持续下降,为改善空气质量,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了重要贡献。

图6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洁取暖项目

来源: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环资司